渭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
及职业介绍机构年检的通知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劳动就业服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8号令“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的精神,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市场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现就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以及职业介绍机构年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劳动工作会议精神,以严厉打击一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职业介绍机构、清理整顿一批违法经营或长期未运营的职业介绍机构为目的,不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宣传诚信服务理念,逐步使企业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使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显著改善,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进一步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二、范围
凡在本辖区管理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及开展职业介绍工作的培训学校等,都在这次清理整顿和年检审验之内。
三、主要内容
(一)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的内容
1、打击假借职业介绍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黑职介”,取缔一批不服从管理、违规经营或长期未运营的职业介绍机构。
2、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对发布虚假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3、及时清理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8号令“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建立和修订新的规章制度。
(二)职业介绍机构年检的主要内容
1、是否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合法证照、服务项目,明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
2、有无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电脑、固定电话(传真)等服务设施;
3、是否具备三名以上取得国家职业指导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职业介绍工作开展是否正常,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工作台帐和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和资料;
5、有无违规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月25日-2月29日)
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安排部署。开展组织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和职业介绍机构年检前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3月1日-3月20日)
各单位按照清理整顿和年检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写出总结材料,并填写《2007年职业介绍机构年检自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报主管部门。
3、总结阶段(3月21日-3月31日)
各县市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在各单位上报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各县市逐一进行检查、审验、验收。工作结束后于4月3日将总结和相关资料上报市就业服务局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同时上报一批优秀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市局四月进行抽查验收,并对优秀职介机构进行实地考察。
五、几点要求
1、换发新证。这次清理整顿和年检审验工作同时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务于2008年3月底结束,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工作结束后四月份统一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中介许可证》,数量以年检审验合格的机构数为准。
2、加强管理。按照《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的规定,本次审验工作结束后,全省建立职业中介机构管理档案(电子式),对年检审验合格的所有机构在陕西劳动保障网站予以公布。不报送档案资料或审查不合格的机构,不予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中介许可证》。
电子档案资料的内容包括:职介证字号、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负责人、服务范围、许可文号、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格式EXCEL(见附件二)。
3、按照陕劳社函[2008]50号文精神,以前在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中,对劳务派遣实行过行政许可的,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要在2007年度《职业介绍许可证》年检审验时,对许可的劳务派遣项目予以注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必须符合公司法设立公司的全部规定,以后审批职介机构时不得审批劳务派遣业务。
4、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8号令规定,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主要开展各项免费服务活动,不再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中介许可证》,以前所持《陕西省职业介绍许可证》予以收回。
5、这次工作结束后,各县市按照“放心(诚信)职介服务单位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三),推荐一批优秀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含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负责人)及先进材料上报市局劳动力市场管理科。由市局授予2008年度“放心(诚信)服务单位”标牌,并悬挂于民办职业介绍机构门外显著位置。
联 系 人:闫兵 马继康
联系电话:0913-2109175
0913-2109138(传真)
附件:1、2007年职业介绍机构年检自查情况登记表
2、××市职业中介机构名单(式样)
3、“放心(诚信)职介服务单位”评选基本条件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抄报:省厅就业和涉外劳动力管理处
抄送:市局就业科、劳动监察支队、培训科 存档(二)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劳动就业服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8号令“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的精神,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市场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现就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以及职业介绍机构年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劳动工作会议精神,以严厉打击一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职业介绍机构、清理整顿一批违法经营或长期未运营的职业介绍机构为目的,不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宣传诚信服务理念,逐步使企业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使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显著改善,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进一步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二、范围
凡在本辖区管理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及开展职业介绍工作的培训学校等,都在这次清理整顿和年检审验之内。
三、主要内容
(一)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的内容
1、打击假借职业介绍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黑职介”,取缔一批不服从管理、违规经营或长期未运营的职业介绍机构。
2、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对发布虚假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3、及时清理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8号令“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建立和修订新的规章制度。
(二)职业介绍机构年检的主要内容
1、是否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合法证照、服务项目,明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
2、有无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电脑、固定电话(传真)等服务设施;
3、是否具备三名以上取得国家职业指导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职业介绍工作开展是否正常,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工作台帐和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和资料;
5、有无违规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月25日-2月29日)
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安排部署。开展组织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和职业介绍机构年检前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3月1日-3月20日)
各单位按照清理整顿和年检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写出总结材料,并填写《2007年职业介绍机构年检自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报主管部门。
3、总结阶段(3月21日-3月31日)
各县市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在各单位上报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各县市逐一进行检查、审验、验收。工作结束后于4月3日将总结和相关资料上报市就业服务局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同时上报一批优秀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市局四月进行抽查验收,并对优秀职介机构进行实地考察。
五、几点要求
1、换发新证。这次清理整顿和年检审验工作同时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务于2008年3月底结束,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工作结束后四月份统一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中介许可证》,数量以年检审验合格的机构数为准。
2、加强管理。按照《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的规定,本次审验工作结束后,全省建立职业中介机构管理档案(电子式),对年检审验合格的所有机构在陕西劳动保障网站予以公布。不报送档案资料或审查不合格的机构,不予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中介许可证》。
电子档案资料的内容包括:职介证字号、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负责人、服务范围、许可文号、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格式EXCEL(见附件二)。
3、按照陕劳社函[2008]50号文精神,以前在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中,对劳务派遣实行过行政许可的,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要在2007年度《职业介绍许可证》年检审验时,对许可的劳务派遣项目予以注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必须符合公司法设立公司的全部规定,以后审批职介机构时不得审批劳务派遣业务。
4、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8号令规定,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主要开展各项免费服务活动,不再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中介许可证》,以前所持《陕西省职业介绍许可证》予以收回。
5、这次工作结束后,各县市按照“放心(诚信)职介服务单位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三),推荐一批优秀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含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负责人)及先进材料上报市局劳动力市场管理科。由市局授予2008年度“放心(诚信)服务单位”标牌,并悬挂于民办职业介绍机构门外显著位置。
联 系 人:闫兵 马继康
联系电话:0913-2109175
0913-2109138(传真)
附件:1、2007年职业介绍机构年检自查情况登记表
2、××市职业中介机构名单(式样)
3、“放心(诚信)职介服务单位”评选基本条件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抄报:省厅就业和涉外劳动力管理处
抄送:市局就业科、劳动监察支队、培训科 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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